用戶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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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注意事項

 
1.本公司實施隔月抄表、收費(營業用戶除外),貴用戶因故無法抄表,請於抄表日前2日內,來電自報瓦斯度數(唯不可藉此理由拒絕本公司抄表覆查),免發生溢收或短收情事。
 
2.凡未報度數或無法聯絡者,繳費單上「本期抄見度」欄有E符號者,係估算度數。
 
3.計算如有錯誤,俟查明後,於下次結算時多退少補,敬請 貴用戶惠予合作,先行繳納。若不方便繳納者,請 貴用戶持印章親往本公司辦理更正事宜。
 
4.如因故停止使用天然氣,請事先向本公司申請拆表,否則仍依規定收費。
 
5.房客遷入、遷出或房屋出售前,請注意瓦斯表度數,並與本公司洽詢欠費及結帳事宜,否則概由屋主負責清償。
 
6.繳費單據如無經收人蓋章者無效。
7.繳費單據所開金額數字,如有塗改者無效。
 
8.逾繳費日期,十四天內加收1%,十四天以上加收2%違約金,欠繳瓦斯費達二期者(含當期)加收4%違約金,未滿五元者按五元計。
 
9.本公司定期安全檢查,並無委託其他公司辦理,亦未派員至府上推銷瓦斯防爆器材,敬請用戶注意,以免受騙上當,若需更換零件,現場收費或另補送收據。
 
請攜帶身份證、印章及瓦斯收據至下列金融機構或本公司辦理存簿代扣瓦斯費。
 
轉帳銀行:
郵局存簿、凡參加ACH各家金融機構皆可辦理存簿代扣瓦斯費。 代收單位:7-11統一超商、全家便利商店、萊爾富便利商店。